原标题:代表委员说丨河南省政协委员何红艺:部分法律咨询公司存在“越界”隐患 建议净化法律服务市场
1月29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2023年,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努力为河南实现“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听取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后,河南省政协委员、北京观韬中茂(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何红艺深有感慨地说:“法治河南越来越出彩了。”
“随着大众法治素养的提高,我们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对‘法律咨询公司’等法律服务内容进行识别,引导群众选择正规且合法的法律服务机构。”今年河南省两会期间,何红艺提交了《关于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法律服务公司监管、整治净化法律服务环境的提案》。
河南省政协委员何红艺
问题:部分法律咨询公司“越界”提供诉讼服务存在隐患
“近期与法律服务公司、法律经纪人有关的投诉频发,投诉人反映上述机构及人员提供的法律服务质量低劣。”何红艺通过在“企查查”平台搜索查询法律咨询公司信息发现,河南省有44632个结果,超全省律所数量的30倍;郑州市有24885个结果,超全市律所数量的30倍。
“部分法律咨询公司注册登记公司名称时故意去掉‘咨询’二字,以‘法律服务公司’面目示人,试图误导公众其可以提供所有法律服务项目。”何红艺对这一现象颇为担忧,“这些以‘法律’为名的法律咨询公司、法律服务公司、法律经纪人公司系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他们从名称、经营范围、从业人员、从业证件等各个方面刻意混淆自身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界限,进而误导广大消费者。”
“还有部分法律咨询公司自制证件、自创网站、自开函件代理案件。”何红艺称,种种现象不仅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而且严重损害法律公信力,更为严重的是存在信息安全隐患。
“律师法律服务范围较广,具有政治属性,不同于一般的商业服务。”何红艺以其多年的工作经验向记者解释道,法律服务人员可以接触到大量企业经济发展数据、地方政策文件、基层纠纷类型、刑事案件资料等事关国家治理的敏感性文件资料。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由于缺乏最基本的监管,极易被不法分子混入或利用,以获取相关重要敏感信息。
建议:净化法律服务市场、提升公众辨别能力
何红艺的担忧不无道理,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就曾于2023年审结了一起法律咨询公司提供诉讼委托代理服务的服务合同纠纷案,判决确认法律服务协议无效,驳回某法律咨询公司要求支付诉讼代理费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三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但司法实践中,却不乏某些法律咨询公司或个人冒充律师“越界”提供诉讼代理服务,于司法不公,于市场不正,于群众不义。
对于这些“套上马甲”的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何红艺在做了大量的调研之后,认为应该整体排查,监管整治。
“建议规范、整治整顿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注册名称;整治整顿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宣传和经营行为。”何红艺称,咨询服务公司宣传业务内容不得超出法律咨询范围,不得含有代写法律文书、起草合同、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其他法律服务业务,并在单位及网站显要位置进行公示。
“法院也应该严格审查法律咨询公司等出具公函及代理行为。”何红艺表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法院在诉讼过程应当加强对代理人的资格审查,仔细甄别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关系、是否收取费用、是否为适格代理人等,严格审查并禁止违规代理行为。
此外,在何红艺看来,加强对公众进行宣传,提升引导公众辨别能力同样至关重要。她认为应该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对“法律咨询公司”等法律服务内容进行识别,引导群众选择正规合法的法律服务机构。提升公众辨别法律服务机构与律师事务所的差异,引导公众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需求选择合适的法律服务主体。(董蕾/文 魏凯/图)